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时间:2023-06-05 17:41 出处:都市发展网 作者:严娟

  赣州市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21年赣州市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工作显著成效进行督查激励,赣州成为该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全国10个城市中唯一非省会、非特区的地级市。同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及我省在安排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将对该市予以倾斜和奖励支持。

  近年来,赣州市在完成前两轮棚改三年行动的基础上,实施新一轮(2021-2023年)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着力推进“住有所居”“住更宜居”。2022年,赣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87万套,截至5月底,已开工1.79万套,开工率达95.34%。先后与5家金融机构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融资总额达300亿元,赣州市38个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部通过审核认定,现已开工建设1.38万套,占年度筹集的83%。

  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赣州市注重规划引领,实现“算经济”到“惠民生”的转变;注重阳光征收,实现“要我拆”到“我要拆”的转变;注重先建后拆,实现“人等房”到“房等人”的转变;注重宜居品质,实现“有房住”到“住好房”的转变;注重城市更新,实现“做加法”到“做减法”的转变,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