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监委印发北京市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时间:2024-01-03 10:56 出处:都市发展网 作者:严娟

“带电的高压线”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制度规定和底线,这些规定往往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约束和规范,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础。为了更好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北京市纪委监委近日印发了《北京市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列出了在政商交往中需要注意的负面行为和规定,为党员干部在规则下干事搭起制度平台。

这份文件总共1300多字,涵盖了细数文件中需要注意的十项不准行为,这些行为包括落实政策不打折扣、漠视企业诉求、在服务企业中推诿扯皮、违规干预企业经营、滥用监管执法职权、参加明令禁止的活动、违规收受财物、侵占企业利益、违规兼职、持股和拉帮结派相互攀附。通过这些行为的列举,旨在对党员干部的政商交往行为进行底线规定,提醒党员干部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促进公正、公平、公开的政商关系,维护企业和市场的良好秩序。

政商关系是营商环境的风向标。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个别地方出现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倾向。北京市委常委会课题调研发现,政商交往界限难把握,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感到困难大、有畏难情绪。

政策实不实,关键看落实。“负面清单”明确:严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得在落实惠企政策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落实“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不能“只挂名不履职”。

在为企服务方面,严禁对企业合理诉求置若罔闻,甚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违规收受赠送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在行政监管方面,不得对企业申办事项冷硬横推、效率低下,严禁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涉企收费须依法依规,不准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乱扣留。

"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为企业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这是对"无事不扰"原则的另一种表述。根据规定,党政干部不得插手企业的项目选定、招标、工程建设、采购销售等市场经济活动,也不得对企业进行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负面清单还指出,企业及其负责人不得通过筹资、借款、借物或要求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来向企业筹措资金。同时,也不得违规在企业兼职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北京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布的“负面清单”明确了政商交往的红线边界,有助于加快形成政企既亲又清的氛围。他们表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不断将新时代首都发展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