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 将于今年4月21日起施行

时间:2024-03-25 16:28   作者:admin  来源:东方广播网       返回首页

  商务部最近发布了2024年第1号令,其中包括《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这些措施将于2024年4月21日起正式生效。

  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一列出针对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方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提供服务的特别管理措施。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71条,首次在全国范围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了跨境服务贸易准入的“基准线”。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68条,在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作出开放安排,有序推进跨境服务领域扩大开放。

  中国积极引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致力于推进制度型开放,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重要举措之一。这一举措不仅对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将为全球服务贸易开放合作提供新机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各地区一起实施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并不断提高跨境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这将有助于促进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推动服务贸易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中国一直致力于推动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通过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跨境服务贸易提供更加自由、便利的环境,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合作,共同推动全球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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