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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再度拉开帷幕,但部分电商平台推出的“先享后付”新型促销方式却引发了消费者的不满,频繁成为网络热议话题。

近期,众多消费者纷纷反映,他们发现自己原本设置的默认付款方式竟然神秘地变更为“先用后付”。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无需输入密码、进行刷脸或指纹验证,就能轻松完成下单操作。这让不少消费者感到困惑,因为有些人仅仅想要将心仪的商品收藏或先放入购物车,以便进行比价和统一结算,结果却意外地直接完成了购买。更有甚者,部分消费者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以“先用后付”的方式购买了商品。在驿站中,他们发现包裹堆满了自己未知的包裹,而后续还因违约金和逾期费用而陷入困扰。这一现象引发了消费者对支付安全和购物体验的担忧。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模拟购物行为进行测试,发现众多领先的电商平台均提供了“试后付款”、“先体验后支付”等服务,消费者无需预先支付费用即可购买商品,满意后再行结算的信用分期购物模式。

同时,上海市消保委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有的平台面向资信达标用户默认开通了“先用后付”,或者消费者在没注意的情况下开通了“先用后付”,然而由于“先用后付”的“一键购买”下单方式和原来的结算流程不一样,造成下错订单、被收取逾期费用等不好的消费体验。

二是“先用后付”0元下单不同于目前C端使用频率更高的信用卡、消费贷等产品,不占用消费者资金的背后依托于第三方金融机构对消费者进行授信。如果消费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付款,将会面临逾期费用和信用损失,但平台没有很好地向消费者充分提示此类复杂金融产品的性质和逾期后果。

三是消费者想取消“先用后付”很难。不少消费者反映“先用后付”开通后,想关闭却非常困难,一些平台的关闭入口很深、而且很隐蔽,找也找不到;有的消费者找到了关闭的路径,却因为有未完成的“先用后付”订单而关不掉。

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表示,“先用后付”这种新型的支付方式,无疑为消费者带来了更为灵活的支付选择和更便捷的购物体验,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推动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既然这项服务有其积极意义,我们就有责任将其做得更加完善。首先,平台应尊重消费者的自主权,允许他们自行决定是否启用“先用后付”功能。其次,平台需要通过详细的服务协议,向消费者清晰地阐述他们的权利与义务,全面介绍“先用后付”的优势,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可能带来的后果、相关风险等内容。同时,平台还应提供一种简便快捷的取消机制,确保当消费者不再需要“先用后付”时,能够轻松地关闭该功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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