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发布关于优化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育人水平的通知

时间:2025-06-04 08:26   作者:admin  来源:都市发展网       返回首页

为了有效控制学生作业负担,上海市教委在其官方网站上于5月23日晚发布了关于优化本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提升作业育人水平的重要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了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的措施,并倡导设立“无书面作业日”,旨在减轻学生课业压力。此外,通知中还详细列出了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10条负面清单,以规范教师作业布置行为。该文件自2025年5月30日起正式实施,为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营造一个更加健康、平衡的学习环境。

该文件指出,需对作业时长和总量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措施包括: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但可在校内进行必要的巩固练习;而小学其他年级学生的每日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应超过60分钟,初中生的每日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则不应超过90分钟。

同时,推动学校逐步建立“小学每周一天无作业日、初中每周一天无书面回家作业日”的制度,保障学生适量运动和正常休息,引导学生用好课余时间多和大自然接触,到社会场馆中学习,与家长一起游戏、运动等,让学习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针对优化学生作业本设计,指导学生每天在各学科作业本上记录作业日期、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实际完成作业时间、作业感受等信息,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和高效管理时间的能力。此外,完善作业管理调控机制,逐步推行教师作业记录本管理制度。教研组和备课组要集体研制作业内容,严格把关书面作业和非书面作业的数量、时间和难度等;年级组要建立对不同学科作业总量和时间的统筹调控机制。学校要建立定期对每天公示的学生作业、实际布置的学生作业和教师作业记录本开展一致性检查等机制,记录检查情况,对于不一致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要定期听取家长和学生关于学校作业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与提升学校作业设计、实施与管理水平。

为深入推进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改革,进一步提升作业的育人效果,近期正式发布的《关于优化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育人水平的通知》,是对2019年发布的《加强本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的深化与升级。此次通知创新性地以附件形式,全面梳理并发布了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10条负面清单。这些清单从作业内容设计、作业量与难度控制、作业批改要求、课间休息时间的充分保障、作业完成后的反馈机制、家校沟通协作以及寒暑假作业安排等多个维度,明确划定了作业管理的底线和红线。这不仅是对现有政策的系统梳理和精炼,更是对当前作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直接回应和有效解决。

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负面清单具体如下,共计10条: 1. 作业内容必须严格遵循课程标准,严禁超出教学大纲的要求。 2. 禁止布置超出学生承受能力的超量作业,确保作业量合理。 3. 不得随意提高作业难度,避免增加学生的负担。 4. 避免布置无效的重复性作业和形式化的作业,确保作业的有效性。 5. 禁止强制要求学生或家长对作业本、作业成果进行过度包装。 6. 批改作业时,不得使用侮辱性、嘲讽性的言语或符号,尊重学生。 7. 不得因作业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不适当的惩戒,维护学生权益。 8. 禁止要求学生在课间完成作业,不得占用体育、艺术、劳动等课程时间进行作业辅导。 9. 不得向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避免增加家长负担,也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或变相要求家长布置作业。 10. 不得要求学生或家长打印学校布置的作业,严禁违规收取相关费用。 11. 不得利用双休日、寒暑假时间以作业辅导为名进行集体补课或变相集体补课。 12. 不得使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替代日常作业或寒暑假作业,确保教学内容的规范性。 13. 不得将寒暑假作业完成情况与学生的学籍注册直接挂钩,保障学生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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