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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部门发布了杭州第三批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的试点公园名单,旨在为市民和游客营造一个融合露营、锻炼、市集游览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沉浸式生态休闲场所。

此次公布的试点公园遍布全市,各具特色。如西湖风景名胜区柳浪闻莺以18万平方米的广阔空间,提供休闲露营、运动健身好去处,园内紫薇一年开花2至3次,月季花期贯穿四季;上城区皋亭千桃园围绕“桃”文化特色,设置三大功能区块;拱墅区城东公园春季樱花、喷雪花竞相绽放;滨江区智慧新天地沿江公园坐拥江景,兼具儿童游乐与运动健身功能;建德市凤凰山公园完成广场改造,新增气排球场等设施,樱花景观别具一格。此外,临安区苕溪锦绣公园、桐庐县桐庐中心广场公园等也被纳入试点,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邂逅自然之美、享受品质休闲生活。

自2023年杭州开放首批城市公园共享绿地以来,市民游客得以在公园的开放区域开展多样化户外活动;同年发布的《杭州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管理导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导则》),为公园开放共享给出了清晰“规范”。

《管理导则》中明确规定,开放共享区域包括公园内的开阔场地、运动场地、游憩草坪区以及林下空间等。在这些区域中,草坪区被细分为游憩类和观赏类。对于游憩类草坪,实施“轮换制”进行养护,以确保草坪的持续健康。同时,导则中还要求合理测算各区域的承载容量,并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及应急疏散空间,以保障市民游客的人身安全。 根据“集约利用、安全有序、专类专用、减少干扰”的原则,公园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设置综合服务区、帐篷露营区、生态观赏区等功能分区。这些分区旨在为市民游客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活动环境。在此背景下,市民游客需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入指定的区域进行活动,以维护公园的秩序和环境的和谐。

为了回应市民对活动规范的关切,《管理导则》对相关规定进行了细致的阐释:在开放共享区域,市民可以自由开展各类活动,如文化体验、体育健身以及市集经营等。然而,对于超过20人的有组织活动,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此外,任何正规的经营售卖活动也必须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 市民在参与活动时,可以自行铺设防潮垫,并在指定的露营区搭建帐篷,但这一行为需提前进行预约登记。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不宜使用带有风绳和地钉固定的天幕或帐篷。同时,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严禁在活动区域使用明火、破坏绿化公共设施、污染环境以及干扰他人正常活动。 此外,除老幼病残等特殊群体使用的专用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活动区域。这些规定的制定,旨在确保市民在享受活动乐趣的同时,也能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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