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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4〕3号),自2024年3月1日起,上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现行的24%调整为20%。此次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会影响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例仍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通知表示,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承包承租等方式就业,且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参加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此次缴费比例的调整,旨在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负担,更好满足他们的养老需求。

综合此次印发的《补充通知》,记者与市人社局整理了相关政策问答。

1.问: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多少?

答:当前为24%,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4〕3号),自2024年3月1日起,调整为20%。

2.问:哪些人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参保?

答: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5月1日起,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等均可在本市参保。

3.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①线上办理(目前仅限本市和外省市户籍人员),可登录“随申办”APP,搜索“灵活就业一件事”进入办理功能,点击“立即办理”进行申报,也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在首页“主题服务”-“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板块,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②线下办理,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亮证),至就近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4.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养老保险待遇?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可在待遇领取地申领基本养老金(待遇领取地一般为本人到龄时的户籍地或最近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死亡的,其遗属可申领遗属待遇,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也可按规定继承。

5.问: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一样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参加的都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一样的。养老金标准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领多得”原则,根据累计缴费年限、缴费水平、退休年龄、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等参数综合确定。

6.问:如何查询本人缴费信息、了解政策动态?

答:参保人员可登录“随申办”APP,搜索“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查询本人养老保险缴费信息。

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转移接续、待遇申领等方面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帮助:1. 微信公众号: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上海社保”搜索相应的政策解读或操作指南。这些公众号会定期发布有关养老保险的信息,包括最新的政策动态、办事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等,可以帮助自己更好地了解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也是查询养老保险相关信息的重要渠道。该网站提供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转移接续、待遇申领等方面的详细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3. 12333服务热线:如果电话客服是您查询养老保险信息的最佳途径,那么可以拨打市12333服务热线。该热线提供了24小时的服务,可以随时给自己提供养老保险政策的咨询和解答。4. 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咨询:如果想要面对面的交流,也可以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咨询。这些机构通常会提供有关养老保险的详细信息,并回答自己可能有的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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