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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七月,闵行区梅陇镇沁兰园小区西侧平驰路上,刺鼻垃圾异味裹挟热浪弥漫。数十只黑色垃圾桶占满人行通道,袋装生活垃圾层层堆叠,路面污水淤积——这条衔接地铁15号线与市域机场联络线的核心通勤要道,沦为露天垃圾堆场。沁兰园是去年12月新入住小区,配套三座标准化垃圾箱房,本可满足日常需求,如今却几乎闲置。小区每日数吨生活垃圾无处投放,只能在周边市政道路辗转“流浪”。

楼层设桶+露天堆放:与上海垃圾分类法规背道而驰

早在2019年《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后,上海已推行楼道撤桶、集中定点投放。沁兰园却反其道而行——楼道每层消防楼梯口保留干湿垃圾桶,业主无需下楼投放;物业每日收集后,统一用拖车转运至平驰路临时分拣点。可回收垃圾防雨棚露天搭建,湿垃圾沿路堆放在人行道上,分拣污水在路面留下长条污渍带。梅陇镇城建中心副书记陈天啸直言:“完全违背垃圾分类治理初衷与法定管理规范。”

垃圾桶绕小区“流浪”一圈:三座垃圾房闲置原因各不同

小区配套三座垃圾箱房:西南门点位因邻近楼栋业主反对被停用;北门外垃圾房空间有限、难以容纳全部湿垃圾桶,露天摆放引发业主投诉;14号楼东北侧点位体量偏小、通道狭窄,三轮车无法通行,自建成从未使用。物业曾尝试地下车库短驳转运,同样遭到反对。垃圾桶从西南门、东南门、北门流转至西侧平驰路,绕小区转了一圈,至今仍无固定去处。

律师:垃圾箱房属规划配套,业主大会无权废弃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周运柱律师指出,垃圾箱房属于住宅项目法定规划配套,依据《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成后必须投入使用,擅自闲置属违法行为。业主大会无权通过投票决定废弃箱房,表决权限仅局限于内部管理细则(如投放时段、清运路线等)。入住率高低不能免除启用规划配套箱房、闭环处置垃圾的法定义务。

属地责令整改:收回垃圾箱房、杜绝外溢,入住率达标后将组织业主表决

7月5日,梅陇镇城建中心现场约谈绿城物业负责人,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尽快启用小区闲置垃圾房,所有垃圾桶、垃圾投放点位全部收回小区内部,杜绝垃圾外溢扰民。若物业拒不整改,将启动执法程序依法追责。同时,镇相关部门拟另选临时分拣点位短期过渡,待小区入住率达标后组织业主表决,明确箱房使用规则与清运路线。

当三座标准化垃圾房“装睡”在小区角落,当生活垃圾在市政道路“流浪”一圈又一圈,问题早已不是设施不足,而是执行缺位。规划配套不能闲置在图纸上,法规要求不能止步于口头——属地已亮出“整改令”,居民也在等待一个“垃圾不再流浪”的答案。下一步,如何让法规落地、让共识达成,考验的是治理的智慧和决心。

发布时间:2026-07-1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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